在日常生活中,民间借贷活动屡见不鲜。亲戚朋友之间的资金周转,或是个人与企业间的临时拆借,都可能涉及民间借贷。然而,民间借贷背后暗藏诸多风险,一旦产生纠纷,往往让当事人焦头烂额。
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是整个借贷关系的基础。最高法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违背公序良俗的。
当纠纷闹到法院,证据就是决定胜负的关键 “武器”。出借人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仅有债权凭证还不够,若是涉及大额借款,最好能提供转账记录等资金交付凭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假设甲借给乙 10 万元,仅有一张借条,乙否认收到借款。此时,若甲能提供银行转账记录,证明 10 万元已转给乙,那么就能有力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反之,若甲无法提供转账记录,又无其他证据佐证,其诉求可能难以得到法院支持。因此,参与民间借贷,务必重视证据留存,借款时签订规范借条,交付资金时保留转账凭证,防患于未然。